民兵工作条例

拼音mín bīng gōng zuò tiáo lì 注音ㄇㄧㄣˊ ㄅㄧㄥ ㄍㄨㄥ ㄗㄨㄛˋ ㄊㄧㄠˊ ㄌㄧˋ 更新2026-07-27 23:25:06
读音信息
拼音字母
min bing gong zuo tiao li
拼音首字母
mbgztl
注音符号
ㄇㄧㄣ ㄅㄧㄥ ㄍㄨㄥ ㄗㄨㄛ ㄊㄧㄠ ㄌㄧ
注音首字母
ㄇㄅㄍㄗㄊㄌ
百科释义

《民兵工作条例》是为了做好民兵工作,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法规。《民兵工作条例》经1990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和1990年7月6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,于1990年12月24日发布,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。1978年8月国防部颁布的《民兵工作条例》即行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