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房地产税

拼音chéng shì fáng dì chǎn shuì 注音ㄔㄥˊ ㄕˋ ㄈㄤˊ ㄉㄧˋ ㄔㄢˇ ㄕㄨㄟˋ 更新2026-07-27 21:53:56
读音信息
拼音字母
cheng shi fang di chan shui
拼音首字母
csfdcs
注音符号
ㄔㄥ ㄕ ㄈㄤ ㄉㄧ ㄔㄢ ㄕㄨㄟ
注音首字母
ㄔㄕㄈㄉㄔㄕ
百科释义

城市房地产税是指以城市中的房屋、土地为征税对象,按照标准房价、地价或租价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。建国初期,全国部分城市为适应当时当地的财政需要,将国民党统治时期征收的房捐、地价税、土地增值税等加以整理改造,沿用征收,但税名和征税办法不尽相同。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《全国税政实施要则》统一列有房产税和地产税。同年7月,将两税合并为“房地产税”,随后又在税名前加上“城市”二字,明确征税范围。1951年8月,政务院公布施行了 《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》,规定其纳税人为房地产的产权所有人。